经公司研究决定,从今日起,凡在我公司已签订代理水大品牌加盟协议和授权书的加盟商,在加盟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在我公司产生一笔业务的将取消加盟资格,此公告十五日内办理退回加盟费手续。
特此公告!
浙江水大布业有限公司2010年8月19日